天空灰白,海风掺着水汽吹向正在赶海的人们,浪花翻腾之间,潮水开始上涨。
“涨潮了!所有人往回走!不要再捡了!”海隅村的老支书拿着掉漆的大喇叭奋力喊话。
海岸上还在捡海货的村民们恋恋不舍地往回走。
突然,有人高声呼喊:“快来人呐!于大家的闺女跳海了!”
凉意侵袭于知乐的身体,让她恢复几分意识。水不断灌入她的鼻腔和喉咙,呛得她生疼。
她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断在变重,用尽全身力气拍打水面,却只激得起一点水花。
在她绝望之际,急促的踏水声由远及近。
下一秒,她被抬离大海。
脱离危险后,于知乐努力翻开眼皮,只看得见两个脸黑脖子白的人和一片灰白的天空。
随后,她两眼一黑,彻底失去意识。
不知过了多久,于知乐觉得耳边有人在说话,吵得她脑袋发疼。
“江大夫,我姐怎么样?”
“发现得早,只是呛了几口水,没什么大事,就是——”
沙哑的声音嘎然而止,停顿一瞬又继续说:“额头的伤口有点棘手,今晚可能会发烧,你得注意点。”
“会不会留疤?”清亮的少年音继续提问。
“不好说,伤口有些深。”
旁人说话的声音逐渐减弱,于知乐太阳穴的胀痛感减轻,前额隐隐发疼,紧接着又沉沉睡去。
不知过了多久,一道刺耳的声音扎入她的耳朵,她逐渐清醒。
“于知乐这小妮子可真能添乱,现在她家里都乱成什么样了?她还敢去跳海,她死了,谁帮她收拾这一堆烂摊子?”
“大嫂那当娘的也是,晕了就不醒。留下几个孩子,一个娇滴滴、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姑娘,一个走不了路的瘫子,一个话都不会说的小傻子。全家一个顶用的都没有,她倒好,自己做了活死人,我们两家要累死累活给她养孩子!”
“分家!这次必须要分家!我们可不能当冤大头!”
另一道温柔的女声随之响起:“三弟妹,大哥才走了一周,现在就提分家,你让大嫂一家孤儿寡母怎么活下去?”
“二嫂,你的算盘倒打得好,你家于杨和于齐都是半大小子,盼着过两年说对象,让公中出彩礼是吧?”
“三弟妹,我没有这个意思——”
泼辣女人抢白:“嘴上说着没那意思,心里不知道盘算得多清楚!”
“吴彩霞!你给我闭嘴!”
男人的呵声响起后,泼辣女人又嘟囔了几句话,于知乐在屋里听不清。
跳海、懒姑娘、瘸子、小傻子……
这些词,一个一个地浮现在于知乐脑海里,让她的脑子乱糟糟的。
她想睁眼,却觉得眼皮沉甸甸的,怎么抬不起来。
过一会儿,男声再次响起:“二嫂,彩霞她话说得不好听,但也在理。养孩子也不是给口饭的事,分不分家等娘回来了再商讨。”
凉风习习,吹得于知乐更清醒,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掀开沉重的眼皮。
昏暗的房子不大,但是桌子、衣柜、梳妆台等家具是一样不落。
墙壁和地板由米黄色的石头砌成,颇具野性。窗对着床尾的位置,窗纱被吹起。
她艰难撑起身子,海风迎面而来,带着咸咸的气息,让她本就晕眩的大脑发出想吐的信号。
于知乐再三打量周围的环境,不像是医院。
失去意识前,她正在拍赶海视频,遇到有小孩溺水就扔了手机去救,没曾想关键时刻腿脚抽筋,然后就没了意识。
电闪雷鸣间,一个词语出现在于知乐的脑海里——穿越!
荒谬的想法让她难以置信。
下一秒,她的脑袋轰地被塞入一大堆零碎的画面,让她头痛欲裂,许久才缓过来。
今天是1970年3月29日,她现在身处华国沿海地区的一个小渔村——海隅村。
原主与她同名同姓,今年十九岁,是一个刚刚丧父的小渔女,母亲昏迷,家里还有两个弟弟。
大弟于越十五岁,曾经是村里的天才少年,后因为意外双腿瘫痪。
小弟于迟五岁,出生到现在从未说过一句话,平时也不爱搭理外人,经常被村里人叫傻子。
她从读书起就被小姑接到省城去,养得肤白貌美。去年大学停止招生,省城乱作一团,姑父经常出差不在家,小姑怕护不住她,二月初被逼无奈送她回海隅村。
回村的第一个月,原主家的墙头扒满了来看她的年轻小伙,海隅村村花的名头也是从这个时候流传开的。
原主回村后跟着母亲学织布和补渔网,虽不受继奶奶待见,但碍于父亲寄回的津贴和爷爷的喜爱,继奶奶平常只敢指桑骂槐,不敢缺吃少喝。
可惜好景不长。
一周前,部队传来消息,原主的父亲于海光在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,尸骨无存。而听到消息的母亲于婉琴当场晕厥,之后便一直昏迷不醒。
父亲津贴断了,母亲昏迷,原主作为小家里唯一的劳动力,白天被继奶奶赶去上工,傍晚还要去赶海。
今天下午,原主如往常一样,退潮后跟着村里人到海滩上赶海,不料却发生了意外。
原主家是个大家庭,除去已经出嫁的大姑和小姑,家里拢共十五口人。
原主父亲于海光青年入伍,当兵第四年带回妻子和原主,之后又生了两个儿子。
二叔于海宗是村里捕鱼一队的队长,与妻子杨素云育有三子,分别是十七岁的于杨、十五岁的于齐和四岁的于霖。
三叔于海耀是继奶奶与前夫的儿子,读过几年书,目前在担任会计一职。他的妻子吴彩霞是继奶奶远亲,两人唯一的儿子于富今年九岁。
于知乐才梳理完原主的家庭信息,就听见车轱辘碾过细沙的声音往这边而来。
堂屋再次传来泼辣女人的吐槽:“脚都瘸了,干不了活就算了,还摇着轮椅四处跑,脑子有包!”
于越没有说话,径直往于知乐的屋去,轮椅后跟着一个小尾巴。
“小越,你三婶这人就这样,嘴上说得不好听,但心底里是为你们好,怕你累着。”三叔于海耀语气透着浓浓的无奈。
于知乐手脚发软,全身无力,但并不妨碍她回想起三叔是个笑面虎,怕于越吃了亏,哑声喊道:“小越,我要喝水。”
喊完,她才发觉自己的嗓子生疼,应该是呛水的后遗症。
“让开。”于越清冷的声音落地。
于海耀显然没把于知乐放在眼里,继续拦着路,说:“小越,这些年大哥大嫂应该存了不少钱,也够你和小迟吃上好几年了,嗷——”
话还没讲完,他吃痛弹开,让出道路。
“小傻子!你从哪儿捡的虾姑壳?把你三叔的裤子都扎破了,这裤子才穿了一回!”吴彩霞气急败坏地大喊,想上手去打于迟,却被于海耀反手甩了一巴掌。
于海耀沉着脸剜了她一眼,低声咒骂:“蠢货。”
场面闹得僵,他不好继续刚才的话题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于越和于迟进屋。
于越摇着轮椅到书桌旁,将她的搪瓷杯子搁在腿上,拿起暖瓶拔开塞子,水蒸汽徐徐上升。
他倒得有些急,水与杯壁碰撞,飞溅而出,洇得他的浅色裤子深一块浅一块。
于知乐看得胆战心惊,他却面不改色。
“掺过凉水,你慢慢喝。”于越递过杯子,又替她将枕头垫在后背。
于知乐小口汲水,温度恰好合适,又听见他说话。
“江大夫说他那里有祛疤的药膏,不会留疤的。”
“我已经和支书爷爷打过招呼,他让你彻底养好身子再上工。”
于越将方方面面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。
恍惚间,于乐乐觉得他才是年纪较大、能照顾人的一方。
温热的水让她的身子也变暖了不少,于知乐从水杯中抬头,恰好与于越视线接触。
看着床边一大一小两身影,她开始发愁。
在现代,她在孤儿院长大,没有任何与至亲血脉相处的经验,不知日后如何是好。
正当她觉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时,三婶吴彩霞挎着竹篮走进来。
吴彩霞的皮肤是渔村人少有的白皙,此时左边脸颊挂着清晰红色的大掌印,眼眶周围泛红。
她手里拿了两个生鸡蛋,放到桌上,嘴里骂骂咧咧:“一群讨债鬼,净知道惦记我家的东西。”
于知乐和于越不搭理她,于迟更是自顾自地玩着虾姑壳子,她自己骂了几句便离开。
转头,她便在院子里高声喊道:“小越,这是三婶攒了很久的鸡蛋,我平常都舍不得给你堂弟吃呢!你先吃着,不够三婶再给你拿!”
天色逐渐昏暗,于越在于知乐屋子里燃起油灯,姐弟三人一言不发,气氛却莫名的融洽。
忽然,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捧着大瓷碗侧身拱开虚掩的门,他的小臂上还挎着一个竹篮子。
一时间,三双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,盯得他有些羞赧。
“姐,哥,我娘让我来送饭。”少年将东西放在桌上。
来人是二叔于海宗家的二儿子—于齐,他只比于越小几天,但身体很壮实。
于越笑了笑:“你替我谢谢二婶。”
“有什么好谢的,今天刚好轮到我娘做饭。”于齐抓抓后脑勺。
走到房门,他用力拍一下前额,转身说:“我娘说我爹去接后奶奶了,明天就回来,让你们做好准备。”
于越会意,点了点。
于齐送来的是一大碗海鲫鱼汤和几个黑乎乎的窝窝头。
汤里放了不少生姜,还撒了点酒。于知乐喝完后浑身发热,很快就被睡意侵袭。
意识迷迷糊糊时,她突然想起吴彩霞嘴里跳海一事。
原主性格乐观,家里出事后就下定决定要攒钱带母亲和弟弟去大城市看病,理应不会自寻短见的。
她尝试回想原主溺水前发生的事情,关于今天的各种画面飞速在脑海中划过,最终定格在一个身着粉色碎花布料的身影。
于知乐努力回忆那人的正脸,然而身体的劳累让她意识逐渐涣散,所有画面随之消散。
睡前又喝了一碗江大夫开的中药,她睡得还算安稳。
只是下半夜突然开始下大雨,风混着雨水从半开的窗子吹入室内。
于知乐发觉身体又开始发热,整个人好似置身火炉之内,迷糊间看见于越费力关窗的身影。
过了好一会,她发软的手臂被抬起,随后浓重的酒精味侵袭她的鼻息。
次日天微亮时,她又被一阵骂声拉回现实。